“首夏犹清和,芳草亦未歇。”立夏这天,地处长江天鹅洲湿地的湖北石首麋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迎来麋鹿产仔高峰期。鹿宝宝们的到来,为这片苍翠欲滴的草地再添一抹生机。“预计今年将诞生500头小鹿。”该保护区管理处工程师杨涛说,良好的生态环境为麋鹿提供了繁衍生息的条件。
石首市检察院检察官深入麋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周边村镇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法、长江保护法宣传。
这里生态环境良好,离不开检察力量的默默守护。为加强湿地保护,湖北省石首市检察院与该市法院共建“守护麋鹿家园,护航长江湿地”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在天鹅洲派出所设立专项法律监督联络点,建立迅速接处警机制,常态化开展法治宣讲,加强涉湿地法律监督工作。
近年来,湖北省荆州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生态文明思想和习法治思想为指引,以长江流域综合治理为抓手,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职能,推动打好“碧水、绿岸、洁产、畅流”四大组合战,为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5月的荆江(长江自湖北省枝江市至湖南省岳阳县城陵矶段的别称)春意盎然,市民或沿荆西河骑行,或坐在码头品茗,或漫步公园绿道,尽情感受滨江之城的舒适闲逸。此情此景让人很难想象,这里曾一度污水横流、垃圾遍地。
2023年11月初,江陵县检察院接到荆州市检察院交办的环保督察线索。江陵县检察院检察官核查该线索,发现荆西河部分河段水体发黑,空气中弥漫着刺鼻气味。进一步调查查明,因江陵县工业园区污水管网建设不完善,存在部分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通过破损的雨水管直接向荆西河排放,进而造成环境污染的情况。11月30日,江陵县检察院组织召开荆西河污染治理公益诉讼推进会,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职。
随后,在江陵县委、县政府牵头下,生态环境、住建、公安等部门组成工作专班,制定《荆西河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全面推进荆西河污染综合防治:生态环境部门为19家企业雨水排污口安装止水阀;住建部门全面修缮园区排水管网;开发区管委会在园区监控盲区加装监控设备,防止偷排;水利部门对荆西河进行冬季疏挖,清理河道并严管企业盗采地下水;城管部门及时清运园区企业生活及建筑垃圾。在荆州市检察院指导下,江陵县检察院起草了《工业园区环境污染问题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指引》,进一步规范环境污染检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
监利市检察院与湖南省岳阳市君山区检察院、云溪区检察院建立流域综合治理跨区域检察协作机制。
长江是流域综合治理的重中之重。监利市拥有长江“黄金水道”143.9公里,约占荆州地区总里程的三分之一,是湖北省长江径流里程最长的县域。2023年9月,监利市检察院与湖南省岳阳市君山区、云溪区检察院建立流域综合治理跨区域检察协作机制。同年,石首市检察院、洪湖市检察院、公安县检察院也分别与邻近地区检察机关会签跨区域协作机制,实现长江左右岸、上下游同步保护。
2024年3月,荆州市检察院积极部署检察护绿行动,设立由“四大检察”业务骨干组成的案件会商小组,对重大环境资源保护案件实行“一案四审”,聚焦不依法安装废气处理设施、车船尾气超标污染、城镇生活污水违规排放、工业园区企业违规排污、畜禽养殖污染、农业面源污染、水产养殖尾水污染、历史遗留尾矿闭库治理和生态修复滞后等问题加大办案力度。
荆州之绿,是发展之源,也是民生之基。据统计,2023年以来,荆州市检察机关共办理涉流域综合治理公益诉讼案件556件,推动畅通河湖面积2080余亩,治理水域面积2169余亩,清理生活垃圾、固体废物50余万吨,督促非法捕捞案件当事人缴纳生态损害赔偿金67万余元。
“转变经营方向不仅带来年产值增加,更重要的是发展更安心,投资更放心了!”近日,在督促整治沮漳河阻洪林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回头看”现场,某公司负责人与荆州市荆州区检察院检察官交流感受。
2022年3月,荆州区检察院接到区河湖长办公室移交的线索:沮漳河段河道内违法种植大量高杆林木,严重影响行洪安全。该院立即开展调查,发现情况属实。原来,2002年,某公司与菱角湖管理区管委会签订合作造林协议后,在沮漳河外滩禁脚地违规种植意杨林数千亩。因这批林地被纳入第三次国土调查林地范围,在未办理砍伐证的情况下无法进行砍伐,涉案公司又因内部股权纠纷迟迟未办理砍伐证。经荆州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益诉讼,2023年10月,3500亩高杆林木被全部砍伐,涉案林权证也按程序批准注销。
为最大限度减少司法办案给企业发展带来的不利影响,检察机关始终注重依法平衡公共利益与企业利益。通过出示证据、分析利害和释法说理,荆州区检察院积极促成企业与政府协商,帮助涉案公司争取到政府补偿款320万元。该院还联合荆州区水利与湖泊局一起论证合法、合理开发利用沮漳河禁脚地用于现代化农耕的可行性,促成涉案公司与菱角湖管理区管委会按原租赁价格延长合同期限8年,引导该公司实现绿色转型发展。如今,该公司已改种农作物,主要经营鱼虾饲料,实现年产值过亿元。
统筹生态保护和企业发展,是荆州市检察机关一直以来的努力方向。2023年国庆节期间,石首市检察院收到“益心为公”志愿者反馈,称长江大桥下新开的网红餐厅可能存在未经审批、违规占用长江岸线问题。该院依法立案调查后,与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诉前磋商。10月底,在不损害相关设施的前提下违章建筑被拆除。检察机关还牵挂涉案餐厅生存问题,与相关职能部门一道为其协调新的经营场所,帮助其恢复经营。
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离不开和谐稳定的人居环境,这也是长江流域综合治理的重要目标。
2023年8月,洪湖市检察院接到群众反映,称荆河畔龙街商业街公共场地被某体育文化公司建成篮球公园,存在消防安全隐患。该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调查发现,龙街商业街原规划的公共通道被某体育文化公司违法占用,建设了一座约700平方米的篮球公园。该篮球公园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系违章建筑。
2023年9月5日,洪湖市检察院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行政机关仅发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涉案公司自行拆除违建。3个月后,篮球公园仍在营业,洪湖市检察院于2023年12月30日向洪湖市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该公司前期投资较大,还有部分学员在上篮球培训课,强行拆除会产生不良社会影响。”据办案检察官介绍,该案诉讼过程中,检察机关会同法院和相关行政机关研判拆除计划,帮助涉案公司另行选择合适场地。2024年4月,涉案公司已将篮球公园全部拆除,新建的篮球场馆也即将完工。
篮球场的平稳迁建,是荆州市检察机关发挥检察职能推进社会治理的一个缩影。为进一步推进长江流域协同治理,2023年底,荆州市检察院争取荆州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检察建议工作的实施意见》,构建“党委领导、检察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检察建议办理工作格局。以此为牵引,2024年3月,荆州市检察院部署开展“检促治理”行动,推动检察建议从“办理”向“办复”转变。该行动开展以来,荆州市检察机关已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34件,截至4月底,相关部门已采纳12件,其他建议均在回复期。
“万里长江,美在荆江。期待荆州市检察机关继续加律监督力度,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释放综合司法保护效能,为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多力量。”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监利市精华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理事长毕利霞说。
“以前沿河垃圾乱堆,天气一热就有味道,这次环境整治后明显感觉周边环境好多了,主打一个‘清爽’。”5月6日,家住湖北省监利市程集镇的“益心为公”志愿者张某向监利市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检察官发来一张随手拍照片,分享对居所周边环境改善的感慨。
今年3月初,以开展“洪湖流域水生态环境整治”专项行动为契机,监利市检察院组建生态检察工作专班,聚焦生活垃圾处理、水污染防治、小散乱污加工治理、城镇污水收集处理、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畜禽养殖粪污处理、工业企业废水处理等七个方面,深入辖区各乡镇开展水生态环境整治公益诉讼工作。
经过排查,办案检察官发现,辖区部分区域存在随意堆放生活垃圾、畜禽养殖尾水污染、生活污水直排等问题。根据排查情况,监利市检察院立案办理流域治理类公益诉讼案件15件,与生态环境bb电子官方网站、河道管理等部门及属地乡镇政府进行磋商,或者依法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严格履行职责,推动监利市各流域开展沿线排口整治、河道清淤、岸线保洁等工作,对存在污染问题的畜禽规模养殖场开展分类整治行动。
“针对检察机关排查发现的问题,我们共发动群众450余人,使用挖掘机13台次、运输车辆27次,疏通沟渠17条,治理黑臭水体32条,清理垃圾70余吨。”监利市程集镇新兴垸村党支部书记张方春介绍。
为确保整改到位,检察官积极参与村两委干部、小组干部环境整治工作会议,共同推动环境整治。4月22日至26日,监利市检察院20余名干警深入国庆河村、廖桥村、邹集村等地,实地查看关停污染畜禽养殖场、治理黑臭水体、清运生活垃圾等工作落实情况。截至目前,监利市共清运农村生活垃圾21029吨、畜禽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5620吨,清理疏通水塘609口、沟渠1089公里。
“西湖公园水绿了,环境更美了!”近日,人民监督员马流仲在荆州市西湖公园散步时,忍不住向荆州市荆州区检察院检察官发送一条微信。
西湖是荆州古城内水域面积最大的湖泊,与西湖连通的护城河水环境质量是古城整体生态环境的重要评价指标之一,也是荆州古城保护的重要内容。2023年4月19日,马流仲向荆州区检察院举报:位于内环南路的西湖公园水域长期遭受污染,水体水质恶劣、水面油渍污浊、水域中鱼类大面积死亡,散发阵阵臭味。
荆州区检察院立即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取样检测确认西湖水质为劣V类。通过走访附近居民及社区工作人员,办案检察官了解到西湖公园附近的粮食加工厂宿舍小区因生活污水管网老旧,无法接入城市污水处理系统,排污管道直通西湖公园水域。生活污水长期排放,不仅破坏了西湖水生态环境,也存在传播细菌、病毒致病的风险,严重威胁附近居民身体健康。
考虑到西湖水域地势较低,周边医院、学校、老旧小区环绕且排水系统老旧复杂,治理难度较大,荆州区检察院启动“人大+检察治域同心圆”工作机制,邀请人大代表现场监督办案、听取各方意见、参与公开听证,与相关行政机关共商解决方案。
2023年6月,荆州区检察院分别向住建、生态环境、水利、属地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发出检察建议并跟进监督整改。同年8月,该院会同住建部门进行工程验收,确认生活污水管道改造工程全面竣工。9月,该院同荆州区城管执法局、西城街道办事处进行磋商,督促其修整西湖周边杂草枯树,加大巡查力度,明确西湖周边卫生责任单位,制定周期性维护计划。
“中心日常救护和保护野生动物事情杂、任务重,自从有了生态修复专项资金支持,我们在收容救护工作上的压力缓解了不少。”日前,湖北省公安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检察官再次来到公安县野生动物救护中心,回访了解生态修复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救护中心负责人欣喜地向检察官介绍。
野生动物是重要的生态资源,为了让涉案野生动物有家可回,实现安全放生,公安县检察院与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立湿地保护和野生动物保护跨部门综合治理协作机制。“生态资源类案件办理过程中被查扣的动物,一般是先鉴定后托管。鉴定过程中动物因受到惊吓或伤害而死亡的并不鲜见,保管这类特殊罚没物的机构也应尽职尽责。”据检察官介绍,2023年6月,公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向公安县检察院提出申请,希望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生态修复金用于支持该县野生动物救护中心发展公益事业。检察官调研后认为,根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可以就涉案赔偿款的适用建立生态修复专项资金制度,把违法行为人缴纳的生态修复金专款专用于野生动物救护。经过细致筹备,制度随之建立起来。
近一年时间过去,生态修复金专款专用于野生动物救护工作进展如何?通过查阅生态修复金使用台账及实地考察,检察官了解到,生态修复金主要应用在公安县野生动物救护中心日常的救护管理、饲料支出、医疗支出及硬件设施维护等项目上,中心还对工作人员参加专业资格考试培训、动物饲养及野生动物保护知识培训,配置专业救护设施等提供了支持,极大缓解了野生动物救护压力。
截至目前,公安县野生动物救护中心共收容救护各类野生动物1653只(头),开展实地救护近3000起,回复野生动物咨询求助4000余次。经过养护及评估,被救助的野生动物均已放归野外。“请检察官放心,我们会严格执行野生动物保护法,不断加大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力度,将每笔资金都用在‘刀刃上’!”救护中心负责人表示。
湖北省石首市地处长江中游岸边,境内河湖交错、沟渠纵横,水域面积占总面积的31%,水资源和渔业资源丰富。今年初,石首市“两会”期间,有人大代表反映该市多条河湖沟渠存在设置“地笼”非法捕鱼的情况,严重损害了水生态环境。
“地笼”俗称“绝户网”,被放置水底后,一旦鱼虾进入便很难逃出,还会导致垃圾、水草堆积,堵塞并污染河道。为使问题得到及时有效整治,石首市人大常委会以代表建议的形式将线索交由石首市检察院办理。石首市检察院迅速组织人员开展“清渠洁岸”渔业资源保护公益诉讼专项行动。
4月上旬,办案检察官深入走访调查发现,石首市高陵镇中心渠、团山寺镇河网化渠等多条沟渠内均设有“地笼”,且设置数量多、间隔近,不仅会给水生动物资源带来毁灭性破坏,还堵塞沟渠,影响农业灌溉和水质。4月12日,石首市检察院根据案件调查情况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和人民监督员作为听证员参加。听证员一致认可检察机关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严格依法履职。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行政机关对石首市河湖沟渠及沿岸进行地毯式巡查,全面清理违法设置的“地笼”等渔具,联合检察机关就渔业资源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普法宣讲,引导群众自觉“地笼”等禁用渔具,共同维护水域生态环境。
4月30日,石首市检察院邀请市人大代表、相关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和检察官一起对“清渠洁岸”渔业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案件进行“回头看”,通过现场勘查,走访附近村民,确认治理行动已取得明显成效。“我们累计投入320余人对全市20余条沟渠开展专项清理,共收缴‘地笼’3558副。接下来,我们将持续做好部门联动,加强河道管理,保护好区域水环境。”相关行政机关负责人表示。
公安县检察院联合行政机关开展长江流域禁捕专项行动,检察官走访辖区渔具经营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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